一、紫外線耐候性試驗箱用途光照老化用途: 對于色彩之影響及變化所作之褪色加速試驗。其測試范圍包括:染 整、印刷、皮革、塑膠,膠臺玻璃,造漆、紡織、油墨、橡膠及有關色彩穩定性之工業等皆可適用,并可于短時間內得知其結果以判斷耐光堅牢及褪色等級。
設備特點: 1.UV試驗機采用進口品牌配件,如假包換,整機2年*; 2.優化設計,美觀大方,做工細節優良; 3.機臺具有冷凝、爆曬、噴淋、溫濕度功能(根據客戶需求選擇); 4. UV紫外線老化試驗機 采用*美國亞泰拉斯燈管符合測試要求; 5.具有輻照顯示及調節功能; 6.內置自動純水過濾系統和自動補水裝置; 7.機臺多處報警檢測,配置無線遠程報警功能; 8.電路整合設計,操作簡單,維護方便; 9.UV紫外線老化試驗機的配件庫存長達十年之久。      二,紫外線耐候性試驗箱用途光照老化技術參數:
型號 | QZ-UV3(光源選用美國ATLAS品牌)備注:UV1為光照,UV2為光照+凝露,UV3為光照+凝露+淋雨功能 | 有效輻照區域 | 900x210mm(W xH) | 外形尺寸 | 約W1300mmxH1440mmxD520mm | 燈的中心距離 | 70mm | 試件離燈表面的近平行面距離 | 約50mm | 波長范圍 | UVA-340波長范圍315~400mm | 大輻射強度 | 1.2W/ ㎡/340mm以內可調 | 溫度解析度 | 0.1℃ | 光照溫度范圍 | 50℃~70℃/ 溫度容差為±3℃ | 冷凝溫度范圍 | 40℃~60℃/溫度容差為 ±3℃ | 黑板溫度計測量范圍 | 30~80℃/ 容差為±1℃ | 水槽要求 | 水深不大于25mm,并有供水自動控制器. | 標準試件尺寸 | 75x150mm或150x300mm(特殊規格合同中注明) | 有效輻照區域 | 900x210mm (W x H) | 燈管類型 | UVA-340 | UVB-313 | 燈管壽命 | 大概1800-2500小時,依客戶實際使用時間而定,大致一年12支。 | 燈管區別 | UVA燈管 UVA燈管主要用于比較不同類型的聚合物.因為UVA燈管在295nm以下沒有UV的成分發出.不會像UVB燈管那樣快速退化材料.但是測試會比較好的接近室外結果 UVA-340 UVA-340的波長在365nm到295nm之間.波長的峰值在340nm.通常用于比較不同測試樣品的配方。 UVB燈管 UVB-313燈管發出的是非自然的光,波長在295nm以下.對于測試結果來說,它要比UV燈管來的快.因而 經常用于QC和測試非常耐用的材料.測試的效果和室外的結果是有一定的查別.有兩種UVB燈管可使用,它們的波長都是一樣的,只是發出總的含量不同。 | 燈管性能 | - 0.68w/m2在340nm相當于正午的陽光
| - 0.67 w/m2在310nm是標準
| | - 1.38w/m2在340nm相當大2倍的陽光
| 2. 1.23 w/m2在310nm是非常快速的測試. | | - 0.35w/m2在340nm或是低Uv光
| 3. 0.48 w/m2在310可以使燈管延長使用時間當用 | | - 相當于三月/九月的陽光)或者低Uv光
| 于UVB-313燈管做測試符合SAE J2020的標人準 |
我司是一家高水平,高質量專業生產環境實驗設備的廠商,我司本著"信譽*、質量*、服務*"的綜合宗旨,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產品及服務,歡迎廣大客戶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! 【勤卓】是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的生產廠家,是清華、中科院…等單位的供應商.公司專業生產各種標準及非標的環境試驗設備!以下是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的詳細資料,請瀏覽 產品用途高低溫濕熱試驗箱是航空、汽車、家電、科研等領域*的測試設備,用于測試和確定電工、電子及其他產品及材料進行高溫、低溫、濕熱度或恒定試驗的溫度環境變化后的參數及性能。 一、參照標準 GB/T 2423.1-2008試驗A《低溫試驗方法》 GB/T 2423.2-2008試驗B《高溫試驗方法》 GB/T 2423.3-2006試驗C《恒定濕熱方法》 GB/T 1052006《濕熱試驗箱技術條件》 等相應國家標準或按使用單位提出的技術參數設計制造。 二、高低溫試驗箱規格(單位mm) 型號 LK-80G 內形尺寸D×W×H 400×500×400 型號 LK-225G 內形尺寸D×W×H 500×600×750 型號 LK-500G 內形尺寸D×W×H 700×800×900 型號 LK-800G 內形尺寸D×W×H 800×1000×1000 型號 LK-010G 內形尺寸D×W×H 1000×1000×1000 三、技術指標 1、溫度范圍0℃、-20℃、-40℃、-60℃、-70℃、-80℃~150℃ 2、濕度范圍20~98%R.H(溫度在25℃~80℃時) 3、溫度均勻度±2℃ (空載時) 4、溫度波動度±0.5℃ (空載時) 5、濕度偏差+2、-3% R.H 6、降溫速率0.7~1.0℃/min(升降溫速率可按客戶要求特殊定制) 7、升溫速度1.0~3.0℃/min(升降溫速率可按客戶要求特殊定制) 四、控制系統 1.*臺通“TT-5166”數顯觸摸按鍵溫濕度控制儀,P.I.D高精度控制,杜絕長期運行不穩定現象;濕度為直觀顯示控制,摒棄原有溫濕度相對照的缺陷; 2.精度±0.1℃(顯示范圍); 3.采用遠紅外鎳鉻合金高速加溫(2KW×1)電加熱器; 4.壓縮機全封閉法國泰康牌 5.制冷方式復迭式壓縮制冷 6.保溫系統采用超細玻璃纖維填充保溫區,內外膽連接部位采用非金屬耐高、低溫材料,有效降低溫度傳導 7.箱門密封采用精制硅橡膠,從而在高、低溫下不存在老化及硬化現象 8.制冷系統過載、制冷系統超壓 9.其它還有漏電、運行指示,故障報警后自動停機等保護 五、箱體結構 1、高低溫試驗箱內膽為進口(SUS304)優質鏡面不銹鋼板; 2、保溫材質高密度玻璃纖維棉.保溫厚度為80mm; 3、采用無反作用門把手,操作更容易; 4、機器底部采用高品質可固定式PU活動輪; 5、外膽均采用優質(t=1.2mm)A3鋼板數控機床加工成型,外殼表面進行噴塑處理,更顯光潔、美觀; 6、攪拌系統采用長軸風扇電機,耐高低溫之不銹鋼多翼式葉輪,以達強度對流垂直擴散循環; 7、門與箱體之間采用雙層耐高溫之高張性密封條以確保測試區的密閉; 8、觀察窗采用多層中空鋼化玻璃,內側膠合片式導電膜(可清楚觀察試驗過程); 9、測試孔(機器左側)50mm一個(進口原裝)可外接測試電源線或信號線使用(孔徑或孔數須增加需指示)。 附 一、設備使用條件 1、環境溫度5℃~+28℃(24小時內平均溫度≤28℃) 2、環境濕度≤85%R.H 3、電源要求AC380V±10% 50±0.5Hz 三相四線制 1、供 貨 期 收到預付款后30個工作日內發貨; 2、付款方式 預付50%,貨到驗收合格后結清尾款; 3、送貨方式通過汽運或托運免費送貨上門; 4、安裝調試供方負責免費安裝調試、并培訓2-5名操作員學會獨立操作為止; 5、售后服務保修2年,終生維護,每半年一次不定期保養。 主營產品 鹽霧試驗箱/二氧化硫試驗箱/高低溫試驗箱/高溫試驗箱/低溫試驗箱/勤卓溫度沖擊試驗箱/恒溫恒濕試驗箱/紫外耐候試驗箱/氙燈試驗箱/換氣式老化試驗箱/砂塵試驗箱/箱式淋雨試驗箱/擺管淋雨試驗裝置/滴水試驗裝置/臭氧老化試驗箱/霉菌試驗箱/鹽霧試驗室/ 高低溫試驗室/振動試驗臺/防銹油脂濕熱試驗箱/精密干燥試驗箱/高溫箱/真空烘箱/大型步入式試驗箱/勤卓藥品穩定性試驗箱/臺式氙燈老化試驗箱/鹽霧恒溫恒濕高溫試驗箱/溫度老化室/鹽霧試驗箱/高低溫試驗箱/恒溫恒濕試驗箱/溫濕度振動試驗箱 GB/T 2423.3-93 交變濕熱試驗方法 1 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恒定濕熱試驗的試驗程序、嚴酷等級和對試驗箱(室)的基本要求等。 本標準適用于確定電工電子產品、元件、材料等在恒定濕熱條件下使用和貯存的適應性。 2、引用標準 GB 2421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GB 2422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GB 2424.2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3、對試驗箱(室)的要求 3.1工作空間內應裝有監控溫、濕度條件的傳感器。 3.2工作空間內的溫度應能保持在40±2℃、相對濕度應能保持在93%(+2%;-3%)的范圍內。 本標準中規定的溫度容差(±2℃),考慮了測量的誤差、溫度的緩慢變化和工作空間內濕度的均勻性,即工作空間內的溫差。為使本標準規定的相對濕度容差((+2%;-3%)保持在要求的范圍內,工作空間內任何兩點的溫差,在任一瞬時都不應大于1℃,短期的溫度波動也必須保持在較小的范圍內。 3.3凝結水應不斷排出工作室外,未經純化處理不得再次使用。 3.4使用直接與水接觸產生濕度的加濕法時,在試驗中水的電阻率應保持不小于500 Q.m。 3.5工作空間內的溫度和濕度應均勻,并盡可能與溫濕度傳感器處的條件*。 3.6試驗樣品的特性及電氣負載不應明顯地影響工作空間內的溫、濕度條件。 3.7試驗箱(室)內壁和頂部的凝結水不應滴落到試驗樣品上。 4、嚴酷等級 在本標準中,試驗嚴酷等級由于試驗持續時間決定,有關標準應從下列持續時間中選取嚴酷等級 5、試驗程序 5.1初始檢測 按有關標準的規定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查,對其電氣和機械性能進行檢測。 5.2條件試驗 5.2.1將無包裝、不通電的試驗樣品,在“準備使用”狀態下,按正常工作位置或按有關標準規定的狀態放入試驗箱(室)的工作空間內。 5.2.2將工作空間的溫度在不加濕的條件下升到40℃,以對試驗樣品進行預熱,待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后再加濕,以免試驗樣品產生凝露。 5.2.3待工作空間內的溫度和相對濕度達到規定值并穩定后,開始計算試驗持續時間。 5.3中間檢測 5.3.1在條件試驗期間或結束時,有關標準可以要求對試驗樣品加電負載和(或)測量,并規定測量時間和測量項目。 5.3.2中間檢測時不允許將試驗樣品移出試驗箱(室)外,更不允許在恢復后進行測量。 5.3.3若在條件試驗結束前想要知道該類試驗樣品的性能,則對每一特定的試驗時間都要另增加一組試驗樣品。每組樣品的恢復和zui后檢測分別進行。 5.4恢復 5.4.1在條件試驗結束時,一般試驗樣品應在GB 2421第5.3條的條件下恢復,時間不少于1h,但不得多于2h;對于熱時間常數大的試驗樣品恢復時間應足夠長,以便使溫度達到穩定。 5.4.2棍據試驗樣品的特性和實驗室的條件,試驗樣品也可留在試驗箱(室)中恢復,或在另外的試驗箱(室)中恢復。留在試驗箱(室)中恢復時,應在0.5 h內將相對濕度降到75%±3%,然后在0.5 h內將溫度調節到滿足GB 2421第5.4.1條的要求,溫度容差為±2℃。 轉移到另外的試驗箱(室)中恢復時,轉移試驗樣品的時間應盡可能短,zui長不應超過5 min。 5.4.3有關標準應說明是否須要采取專門措施清除試驗樣品表面的潮氣。 5.4.4如果上述標準的恢復條件對試驗樣品不適用,有關標準可以提出另外的恢復條件。 5.5zui后檢測 5.5.1根據有關標準的要求,對試驗樣品的外觀進行檢查,對其電氣和機械性能進行檢測。 5.5.2檢測工作應在恢復階段結束后立即進行。對濕度變化zui敏感的參數應先測量。除非有關標準另有規定,所有參數應在30 min內測量完畢。 。 |